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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糖料蔗良法补贴政策

2025-03-13 16:55     来源:来宾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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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1.机械化耕作补贴的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

2.机械化收获补贴的对象为开展机械化作业的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1.机械化耕作补贴:0.9—1.2米行距的机械化耕作130元/亩、1.2米及以上行距的机械化耕作170元/亩。

2.机械化收获补贴:根据作业服务主体的作业量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联合机收60元/吨、分步式机收260元/亩(其中,机械化割铺或割堆收获110元/亩,机械化集中除杂30元/吨)。机械化收获的作业面积和作业量按5吨/亩进行折算。

(三)补贴方式。先作业后补贴,直补到卡(账)。

二、糖企联合机收奖补

(一)奖补对象

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对象为广西区内收购联合机收蔗的制糖企业。

(二)奖补范围和标准

以榨季为统计范围,依据制糖企业收购联合机收蔗的重量(净重)占本企业糖料蔗入榨量的百分比,按50—80元/吨标准和机收蔗重量给予一次性奖补。具体标准如下:

2%≤百分比<5%,奖补标准为50元/吨;

5%≤百分比<10%,奖补标准为65元/吨;

百分比≥10%,奖补标准为80元/吨。

(三)实施步骤

每年6月底前由制糖企业向其所在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提出奖补申请,申请时只需提供制糖企业收购联合机收蔗磅单或过磅明细表和制糖企业所在地县级糖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制糖企业榨季原料蔗入榨量证明材料作为申请依据。

三、机具设备备案

(一)机具备案

开展联合机收和机械化割铺、割堆收获作业的服务组织或个人的机具应当安装农机作业监测终端(其中电动甘蔗剪作业可以采用人工核验等其他方式,不要求必须安装农机作业监测终端),并向作业地点所在地的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备案,机具备案内容包括所有人信息、机具信息、终端信息等。

(二)除杂中心备案

糖料蔗机械化集中除杂中心作业前,除杂中心的所有人需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作业地点所在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备案,填写备案表,备案内容包括除杂中心所有人、除杂中心地址、机具型号、除杂机具图片、作业效率证明材料(除杂机具鉴定报告复印件等)。

四、实施时间

机械化耕作补贴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机械化收获补贴实施时间从2023/2024年榨季开始,至2024/2025年榨季结束;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实施时间为2023/2024年榨季和2024/2025年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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