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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与财政厅联合出台新政策,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对购置并实际应用农用无人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专项补贴,单机补贴额度最高可达1.44万元。此举旨在推动智能农机应用,提升农业植保机械化水平,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申请者需在购机后完成200亩次以上的实际作业,并具备操作证书、实名登记证明、保险凭证等材料。
补贴产品须满足多项技术条件,包括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飞行高度不超过30米、具备远程监控和人工介入功能等。同时,生产企业需建立智能管控平台,接入自治区无人机监管系统,并提供操作培训与考核。
补贴标准按药箱容量分档执行:10—20L机型补贴6000元;20—30L补贴9000元;30—50L补贴1.2万元;50L及以上机型补贴1.44万元。所有补贴资金从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资金中列支,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近年来,农用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来宾市农业生产各个领域,新政策的推出将进一步推动无人机在植保、播种、投饵等环节的规模化应用,为“低空经济”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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