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编制201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认真执行市本级预算编制管理制度,科学完整地编制收入预算,准确规范地编制支出预算。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及来宾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来财预〔2016〕67号)等有关规定,以国家、自治区及来宾市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机关承担的政府职能为主要依据,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三)基本原则
1.量财办事原则。预算编制以本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及发展目标要求,客观实际地按照市财政规定标准进行合理性、科学性地测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2.综合预算原则。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3.保证重点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优先安排基本支出,重点保证法定支出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市本级党委和政府各项重大政策的落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基本情况
(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及二层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 :
来宾市农机局是市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管理科、科教科,二层单位有:农机安全监理所、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本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方向,并依法监督和实施。
2.负责农业机械化重点科技项目的论证、申报和实施;负责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开发、推广和应用;负责制定、申报本市农机专项经费计划,对批准实施的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3.负责对农业机械的使用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引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更新。
4.负责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的换发牌证、年度检审、技术检测、入户管理,并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5.组织协调农业机械投入抢险救灾和农业开发,搜集、汇报农业生产灾情,负责农业救灾柴油指标及各项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
6.负责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供应点宏观管理及业务指导。
7.负责全市农机化管理、培训、科研推广、供应维修、安全监理的行业管理。
8.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使用、驾驶、操作、维修、管理等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与年度检审工作。
9.指导农机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对重大农业机械化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10.负责农机化工作信息搜集、汇总、呈报工作,为市委、市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下级业务部门和农机服务组织提供工作信息。
11.承办市委、市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按来政办发〔2003〕34号文件,核定市农机局人员编制11人,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人、科级领导职数4人,工勤人员1人。来编〔2009〕103号文件同意增加本局人员编制1人,增加后本局核定编制共12人。
目前在职人数11人,其中正处1人、副处5人、正科2人、副科2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7人;聘用人员1人。
预算按在职12人、离退休人员19人、聘用人员1人共32人计算。
三、收入预算说明
收入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16年总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16.25万元,同比增加21.49万元,同比增加7.29%。其中:经费拨款(补助)315.55万元,同比增加29.15万元,增加10.18%。上级专项补助0.7万元。
四、支出总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总规模、各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16年支出总预算316.2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49.55万元,同比增加23.15万元,增长10.23%。项目支出预算66.70万元,同比减少1.66万元,同比减少2.43%。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49.55万元,同比增加23.15万元,增长10.23%。其中:基本工资41.16万元;津贴补贴42.21万元;奖金3.4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32万元;聘用人员支出2.7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33万元,同比减少10.86万元,减少46.83%。其中:分项公用经费9.48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退休人员公务费1.1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7.32万元;同比增加11.57万元;同比增加10%。其中:离退休费116.90万元,在职住房公积金10.4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6.70万元,同比减少1.66万元,同比减少2.43%。其中: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
2.农机购置配套补贴经费40万元。
3.因公出国工作经费6万元。
4.提前下达2016年农机项目补助资金0.7万元。
2016年1月1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