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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7-10-27 17:50


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在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工作条例、规章、标准及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并依法监督实施。

(二)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措施和建议;负责农业机械化重点科技项目的论证、申报和实施;负责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应用;负责制定、申报本市农机化专项事业经费计划,对批准实施的项目进行指导、监督、管理。

(三)负责实施对农业机械化的使用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引导农业机械化产品结构调整、更新,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中的作用。

(四)负责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发牌发证、入户管理、年度检验、技术检测,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技术培训。

(五)组织协调农业机械投入抢险救灾和农业开发,搜集、汇报农业生产灾情,负责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农业救灾柴油指标及各项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

(六)负责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供应网点宏观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农机维修质量和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督。

(七)负责全市农机化管理、培训、科研推广、供应维修、安全监理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生产、经营服务、业务发展计划、规划及审定工作;负责编制本市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及宏观管理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

(八)指导农机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机等农业机械的使用、驾驶、操作、维修、管理等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与年度审验工作。

(九)指导农机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对重大农业机械化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十)负责农机化工作信息搜集、汇总、呈报工作,为市委、市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下级业务部门和农机服务组织提供工作信息。

(十一)承办市委、市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管理科、科教科科。按来政办发〔200334号文件,核定市农机局人员编制10人,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人、科级领导职数4人,工勤人员0人。

目前在职人数8人,其中正处1人、副处2人、正科2人、副科2人、工勤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0人;聘用人员1人。预算按在职8人、离退休人员22人、聘用人员1人共31人计算。

(二)部门决算构成

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来宾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来宾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第二部分: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来宾市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790.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9.82万元, 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68.52万元,下降9.2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67.2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68.51万元,下降9.31 %,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养老金不再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预算。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部门没有涉及该项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本部门没有涉及该项收入。

4.其他收入0.61万元,为我部门银行基本户利息收入。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61 %,主要原因是银行基本户余额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部门没有涉及该项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120.8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790.7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73.21万元, 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73.49万元,下降9.8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万元:主要用于市招商农机工作组工作经费,为本年度追加的工作经费,2016年度没有该预算。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66万元,增长13.7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预算基数增大。

3.农林水支出(类)575.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其他农业支出等项目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96.06万元,下降14.29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不再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27.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预算基数增大。

5.结余分配0.61万元,为银行基本户利息收入。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61 %,主要原因是银行基本户余额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116.8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3.31 %,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产生支出。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来宾市农机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3.21万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73.49 万元,下降9.84 %。其中:基本支出601.92万元,项目支出71.29万元。

来宾市农机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73.21万元,支出决算为67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5.04万元,支出决算为5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575.97万元,支出决算为57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7.19万元,支出决算为2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1.9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1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7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来宾市农机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

来宾市农机局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 (厅、局、办)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56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来宾市农机局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万元,平均每辆6万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7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二层单位经市财政部门同意,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调整为因公出国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2次,人次21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的接待费较少,经市财政部门同意将部分接待费列入项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1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增加9.46万元,增长41.22 %。主要原因是追加市农机招商组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7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达到预算资金的使用目标。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达到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具体详见“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7年度整体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评分表”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门重视不够,财务与业务部门对接不够好;

二是制定的绩效考评目标不够明了,操作性不够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将制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责任人;

二是进一步分析绩效考评的目标和任务,将目标任务分解,组织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讨论,将绩效考评目标作细化分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来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结算公开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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